关于开展朝晖屏峰两校区电气线路检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公共事务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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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4〕121号)、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要求,为增强用电安全意识,减少电气线路风险隐患,预防用电安全事故,经研究,学校决定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部分房屋电气线路进行安全检测,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29-2024年10月 25 日。

二、检查范围

学校房龄十年以上楼宇(十年内已翻新改造的房间除外)的电气设施设备、线路等,详见附件1、2、3。

三、实施单位

第三方检测单位。

四、工作要求及分工

电气线路安全与用房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密切相关,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落实好打开房门、参与检测、确认结果及实施整改等工作。其中,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检测方案制定、计划安排、组织检查、问题反馈、整改情况汇总等;容大后勤集团下属物业、水电、园林修建等中心配合做好检测工作,负责落实公共用房(公共场馆、公共教室、高低配房等)和公共部位(室内房外、室外)的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整改;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配合做好各单位实验室电气线路安全检测,督促各单位落实实验室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整改;用房单位负责落实专人,配合做好本单位用房电气线路检测工作,包括打开房门、参与检查、确认结果等,并负责按要求落实本单位用房有关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整改。

公共事务管理处联系人:宋兴州,883200716


附件1:电气线路安全检查记录表.docx

附件2:朝晖校区各楼宇检查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3:屏峰校区各楼宇检查时间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