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和《tyc1286太阳集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工大党〔2018〕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力量,拓宽共青团组织联系广大青年的渠道,现决定在全校青年教职工和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中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通知如下:
一、岗位基本情况
岗位设置 | 选拔范围 | 选拔条件 | 工作职责 | 管理与使用 |
校团委(教工)兼职副书记1名 | 学校正式编制的教职工(不包括专职团干部) | 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具有胜任岗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工作能力;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求学期间有团学工作经历优先; 4.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在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博士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落实学校团委班子做好有关工作,重点协助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2.将教学科研外的时间投入到学校共青团相关工作中,协助开展其他青年相关工作。 | 1.不设行政级别,工作经历记入人事档案; 2.校团委保证工作条件; 3.实行任期制,任期一年,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共同组织;任期满后,经协商同意,可延期半年。 |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3名 | 全日制在校硕、博士研究生(含“0+4”辅导员) | 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具有胜任岗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工作能力; 3.中共党员,成绩优秀,具有从事高校共青团或学生工作经历(含大学本科期间担任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学校团委班子做好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工作。 | 1.不设行政级别。工作经历记入学籍档案; 2.享受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及工作补贴; 3.实行任期制,任期一年,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共同组织。 |
二、选任程序
按照有关干部工作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党委组织部、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团委(教工)兼职副书记岗位推荐表》(附件1)或《tyc1286太阳集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岗位推荐表》(附件2),组织推荐需加盖公章,个人推荐需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表格交至校团委(朝晖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三楼304室)。如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电话确认。
举(自)荐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8320934
电子邮件:tw@zjut.edu.cn